民企债券交易费用应免尽免 助力扎实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证监会决定进一步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应免尽免,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目前,交易所市场上市挂牌环节已暂免各类费用。此次,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暂免收取债券交易经手费、结算费和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服务费。费用减免政策实施后,交易所市场各业务环节均不收取民营企业债券有关费用,预计年均减免金额达1.6亿元。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