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设施利用率,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12”,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金额见附件。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后,应在30日内将预算分解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请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号)等要求,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同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核对,避免交叉重复。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