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各地金融监管局积极响应,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金融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系列行动不仅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为新时代金融监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新工程”即“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旨在通过强化监管、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多方面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效能。自2023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四新工程”成为推动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地金融监管局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一系列创新实践。
在厦门,金融监管局成立了养老金融工作专班,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养老金融发展的措施。例如,制定《推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监测指标体系,并通过财政补贴和贴息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发展。这些举措不仅丰富了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还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北京金融监管局则以“四新工程”为指导,推动AIC股权投资试点在京落地,加快构建高质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北京已设立5只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及认缴规模均居全国前列。这些基金主要聚焦于首都核心竞争力领域,通过全生命周期接力式服务,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区域内科创企业的发展。
广东金融监管局在“四新工程”框架下,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推出了车险大灾互助互济机制。这一机制在应对自然灾害和提升理赔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辽宁金融监管局则通过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盘活存量资源等措施,严防资金空转和影子银行乱象。同时,该局还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确保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在海南,金融监管局根据“一省一策”的原则,推动海南农商银行成立,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地方金融服务能力,也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川金融监管局则通过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等措施,提升了监管效能。同时,该局还促进了“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证监局则通过组织体系创新和制度机制创新,形成了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科技企业、新闻媒体等多方深度协作的格局。这一模式不仅提升了首都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的影响力,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四新工程”的深入推进,不仅推动了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也为全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随着更多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四新工程”将在全国范围内开花结果,为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