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落地,标志着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正式被纳入监管范围,并迎来“正名”。这一举措不仅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框架,也为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据《通知》,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被定义为供应链核心企业依据真实贸易关系,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向链上企业出具的承诺按期支付相应款项的电子化记录。这一定义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和业务属性,使其从市场创新走向合规发展。此前,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指引,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而此次新规的出台,无疑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对于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其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角色将更加明确。一方面,银行被要求加强对核心企业的信用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不得以管理业务风险为由降低合作标准,不得违规开展贷款管理业务。这些规定有助于银行更好地履行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同时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正名”无疑是一大利好。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因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背书,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困扰着其发展。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规范管理,使得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获得融资支持。例如,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签发电子凭证,并将其拆分转让给其他供应商,从而实现资金流转。
然而,新规的实施也对部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不得异化为信用中介或相关凭证的交易平台,必须坚持其作为信息中介的定位。此外,新规还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资金清结算管理,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安全。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通知》的发布将推动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多样化发展。一方面,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规范管理将有助于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另一方面,新规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直接服务方式触达供应链企业,优化供应链票据业务管理制度。这些措施将为供应链金融注入更多创新活力,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规对银行普惠业务的压力有限,但对于部分规模较小的银行而言,如何在合规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仍是一大挑战。此外,部分市场参与者对新规可能带来的监管成本增加表示担忧。然而,从长远来看,这些成本的增加将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因监管盲区导致的市场乱象。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正名”不仅是对市场创新的认可,更是对行业规范化的推动。随着新规的落地实施,供应链金融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对于银行、中小企业以及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而言,这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只有在合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才能真正实现供应链金融的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