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恒、董瑞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近日联合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细则对疾控机构现有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新增加了营养健康工作职责,旨在指导各级疾控机构明晰责任,持续抓好机构和能力建设,保障法定职责任务有序衔接和推进。
细则包括总则、工作内容、食品污染与有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标准技术管理、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营养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实验室能力建设与管理、保障措施、附则等十一章五十四条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和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