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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国家生态保护区滇池治理区域昆明祥和陵园公墓被投诉的报道
2022-06-18 14:49 来源:百度

  近日,云南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儿,向政府部门求助。事情起因是她遇到了一件难事,对此事束手无策。

  女子母亲患有多年的高血压、糖尿病,现在每天情绪低落与悲痛。女儿心疼女儿却无可奈何,于是希望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已向当地市政府12345市长热线进行过电话投诉,随商家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及2022年5月12日进行见面协商谈话,但商家始终告知不退不换,墓区目前无盈利等,相关机关人员表示,接到电话也去与祥和陵园进行了沟通,祥和表示自己手续齐全,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市政府代表希望李女士与祥和陵园能坐下来,对此事再次进行协商。

  事情要从2020年说起:由于母亲近70岁(1955年出生),身体渐渐不如从前。通过周围父老乡亲了解到,位于昆明海晏村有一家经营性公墓—祥和陵园(地址为(捞鱼河湿地公园旁),老人经过初步沟通,想要在墓园购买一块身后地。托人帮忙来到公墓销售处初步面谈。

  随后,该女子知道此事,秉承百善孝为先的中华传统美德,该女子陪同母亲到此墓区了解园区环境。

  经工作人员介绍,母亲提前预订的墓穴为福位,能为亲属添福添寿。于是作为儿女,该女子尊重母亲选择,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全款支付购买了位于祥和陵园九品莲台西区A9-4墓穴,墓穴价格为:贰拾壹万陆仟捌佰贰拾贰元整(墓穴价格为:216822元),另销售人员介绍福位内放入如意盘及周边放置相应物品更能增添福寿,后参看周边墓穴建造,该女子愿意补充差价进行相应更换和添置,补充差价为叁万伍仟陆佰陆拾元整(价格为:35660元),一并于当日完成全款支付。

  补充添置物品为:如意盘2个;山西黑花瓶1个;山西黑大方鼎1个;更换墓碑1个,长凳1对,完成全款补充差价支付部分办理人员未将此项费用列入合同范围,也未开具发票,只给予了明细清单及付款收据。

  当时,该女子要求工作人员开具补充购买部分的发票,工作人员推脱添置商品不能列入合同,仅给予了墓穴费用的发票,且墓穴发票明细列支为:生活服务、殡葬服务,补充添置付款部份仅给予该女子收据及清单。

  由于补充购买添置及更换的物品销售方需根据订制需求进行制作,故当时未进行更换。该女子及其家人经与购买时的接待人员商议后,最后定于2022年4月13日进行补充物品的更换和添置,并一再强调确认是在约定时间双方在场情况下进行相关物品更换及添置。

  为提前做好准备及遵守国家相关疫情管理规定,该女子于2022年4月7日提前联系工作人员了解陵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后于2022年4月9日提前到已购买墓穴处进行查看维护情况,

  结果却让到达现场的该女子失望至极。

  未使用的墓穴、墓碑在未经该女子允许及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损毁!当时为不加深母亲的悲伤情绪,该女子未在现场表露自己难过不适的情绪,只进行了墓穴拍照,发予销售人员确认墓穴位置的准确性。

  2022年4月10日,该女子再次前往陵园中预订的墓穴处,现场与2022年4月9日看到的一致。

  以下是当时现场所拍的图片:

  

  

  

  

  

  

  

  

  

  上述图片除了可以看到墓园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还看到了有“禁止销售”的蓝色牌子。

  该女子和家人均不能接受且心情悲痛,对后续陵区管理也彻底失去了全部的信任感。得知此事的老人夜夜未眠,看着母亲的悲伤,作为女儿,该女子默默地看在心里,经过几天的思考站在双方的角度考虑,与销售人员联系,向他反馈现场的真实情况,希望能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好此事。随后,在销售人员的带领下,该女子带着腿部因疾患疼痛不便的母亲强忍痛楚,随销售人员到达了墓区办公室与一名纪姓管理人员协商(以下简称纪)。协商时,纪在看到现场图片的情况下,拒绝承认管理不善的问题及对该女子造成的伤害,明确告知不退不换!商议无果的情况下,由于只有该女子和母亲到达商议现场,考虑到母亲心理、身体承受能力等相关安全问题,该女子只好选择报警,向警察说明了其中的原因。当时,确认警察在做完双方信息登记后,该女子只好带着母亲离开。

  后续该女子经查询

  目前该公司销售运营网址仍然在运营状态。

  通过该网页页面上该经营性公墓年检合格证、公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期均至该女子交付全款前截止。同时,据该陵园经营者称:该区域因地处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目前该陵园公墓已经禁止销售。

  以下录音是因2022.5.12日陵园方公司姚姓负责人与女子见面后说回去商量后予答复。直至6.6日,女子未收到任何回复后,拨通姚姓负责人了解公司的解决方案。

  李:哎,姚总你好。

  姚总:喂,哪位

  李:(我是)给你们买墓地的那个

  姚总:你主要是想了解什么呢?我都忘了,不好意思啊

  李:啊?你都忘了?

  姚:因为那天的话,他那个领导汇报了一下,上次您这边也讲了一下。那么第一个的管理公司呢,可能公司的意思呢不退。跟民政局呢,也讲了一下,那么公司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因为这个事情主要是那个季总他们在处理的,我是主要负责销售这一片的,也主要是销售祥安园(该公司在昆明的另一个墓区)这一块的。所以那天他叫我跟你说,因为我是云南人嘛,他说跟你沟通一下,看看怎么样,所以他叫我出去见面。我们倪总也讲了一下,我们倪总意思大概就这个意思。

  李:哪个倪总,哪里的?

  姚总:殡葬协会的,云南省殡葬协会的副会长,他是西上海集团派来的,派到这儿就是负责昆明这块,就是全部由他来负责。

  以及李女士与祥和陵园公司姚姓负责人关于陵园是否无证无许可销售,是否合规进行询问的原录音片段:

  李:你们那边都已经禁止(销售)了,然后他这个你自己也告诉我,他是属于滇池的,什么情况?算滇池一级保护区的是吧?那问题是你都知道这个政策了,你怎么可能还在销售,是不是嘛?

  姚姓负责人:嗯啊,这个一级二级(保护区的问题)、这个(我卖不卖)跟你没关系的。

  

  既然禁止销售,商家应无理由支持配合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工作,基于已购买此区域墓穴的公民自愿原则,按规定退款。陵园经营者也应当按规定无条件予以全额退款,以此鼓励消费者为保护生态环境尽自身一份力量!

  

  

  

  

  

  

  

  

  

  

  

  

  

  

  上述图片为该女子通过合同页面上的网址登录后截图部分祥和陵园宣传页面,从网页维护等宣传内容与墓区拍摄实际现场图片来看,墓区管理行为与网页宣传不符,实际管理行为无丝毫敬意,无法实现儿女尽孝的真挚心愿,让家属无法继续将自己的孝心托付予陵园。同时,该女子表示,愿意支持国家生态保护工作,并基于对陵园管理方的失望,强烈要求全额退还一并款项!

  另外,当时销售方给予的墓穴订购协议为《购墓协议》,目前其双亲尚健在,但是家属根据《购墓协议》缴纳费用后,陵园经营者开具的合同发票明细项为:生活服务和殡葬服务,

  该女子对此提出疑问,殡葬服务收费项与购墓收费项目是一样的吗?且合同内金额、发票金额与实付金额明显不符是否合理?请求政府相关单位根据相关经营性公墓管理规定及生态环境保护、殡葬管理、墓地物价管理等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维护公民权益!

  最后,6月9日墓区前台工作人员倪狸拨打电话原话告知:

  我这边是那个昆明祥和陵园的呃前台业务部的倪猊。呃,是这种就是说我们领导让我嗯还是给您打个电话就是确认一下。因为像现在我们这边的一个呃经营状况其实还是像以前和您说的一样。其实如果您这边有关系的话也可以问一下那个想要账上的话,其实我们现在账上只有五万多块钱,确实也是赔不出来的。是是这么一个情况。呃刚刚我还找财务查了一下,

  要知道我们这边企业的一个问题。反正就是说呃您这边像嗯现在给那个《呃市长热线》这边反映的这些问题,我们这边也是在和呃那个区上的民政。嗯还有一个是省厅这边还有市局这边也是都在进行沟通。

  反正就是说呃您这边像嗯现在给那个呃…市长热线这边反映的这些问题,我们这边也是在和呃那个区上的民政。嗯还有一个是省厅这边还有市局这边也是都在进行沟通。但就是说,公司这边赔钱的话确实是赔不出来的,现在因为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像这种。所以也能理解您这边的一个诉求。但是我们这边现在暂时可能就是说是确实也是赔不出来。

  其中所诉“我们现在账上只有五万多块钱,确实也是赔不出来的。是这么一个情况”。

  疑问:祥和陵园销售方已销售墓地款项下落何处?背靠集团却无经营资金可退款?还是不愿退款?墓地销售收费相关文件在4月26日倪狸谈话录音中诉找不到相关收费标准文件?经营性公墓收费可以无物价标准,可以找不到文件?

  最后,女子对国家及政府相关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创造幸福生活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小编结语:我们需要健康的绿色生态环境,我们也将为保护生态环境尽自己所能从点滴做起!

  来源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58463039027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