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访谈

首页 > 高端访谈 >
做市制度是新三板交易方式的发展趋势
2017-10-24 11:32 来源:产经观点网

  记者了解到,在布娜新看来,做市制度是新三板交易方式的发展趋势。不过,做市制度仍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数据显示,截至10月23日,新三板共有11618家挂牌企业,有1415家做市企业。当日,新三板做市指数最终报收于1014.33点,下降0.1%。市场总成交金额约为5.59亿元,其中做市转让部分约为1.27亿元,协议转让部分4.32亿元。做市转让涨跌幅排名前三的分别为金童股份、硕泉园林和五轮电子。其中,金童股份以涨幅18.82%居首。成交金额居于前三的分别为联讯证券、网高科技、芍花堂。其中,联讯证券成交金额最大约为1273.92万元。

  许小恒告诉记者,采取协议转让灵活交易、简单高效,便于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相对便利。但协议转让中的成交方式,既有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成交方式,又有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成交方式,对协议转让不熟悉的投资人,在二级市场股份转让的过程中更容易操作失误,而且协议转让中的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成交,已经是现有制度中的鸡肋,本质上不是市场交易。这给新三板市场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如涉嫌避税、虚假价格等。做市商转让可以让更多的投资人持有公司股票,使得公司股票在流动中获得快速升值空间。做市的功能是发现价格和维持价格,是价值发现的工具,做市商给股票带来的明显好处就是成交量提升,流动性加强。

  许小恒坦言,在交易规模方面,挂牌企业在进行做市转让时,提供给做市商的股票规模很有限;但挂牌企业却可以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的交易规模更大。

  其次,在交易价格方面,目前新三板市场的定价机制不合理,还是根据传统的企业估值和定价工具来定,并不具有主动性。这就导致做市企业的股价较主板同类企业出现较大折价,而协议转让企业则可以协商来定价。

  “做市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首先需要有一个完善的规则和监管体系,有一套健全而独立自主的报价、托管、清算、结算系统和相互制衡监督的做市商制度体系,从而保证做市商切实履行其对市场的买卖承诺。”许小恒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