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在9月召开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团体标准》审议会上,百度金融、平安信托、拍拍贷、易宝支付、民生电商、信而富等单位提出了具体意见内容,经会议审议后,意见得到采纳并通过。
《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团体标准》定义并规范了27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23项,鼓励性披露指标4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和业务信息两个方面,以期规范广大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的信息透明度,从而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记者获悉,上述标准将范围明确为团体会员内,支持未入会的从业机构参照标准开展信息披露。机构信息披露内容方面,增加披露股东背景、资金来源等信息;要求披露平台资金来源(合作金融机构)、累计放贷规模及余额、逾期率等内容。
根据《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团体标准》,业务信息披露方面应披露贷款合同、服务协议等内容,同时,从业机构要求对其中的关键和潜在重大不利条款采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及提醒,并在消费者提出要求时予以解释说明;不披露投诉处理,催收管理只需列名方法与渠道即可。
今年8月24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依据《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的规定,互金协会此次修订后的标准保持了与银监会《信息披露指引》的一致性,对从业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行业信息透明度将进一步提升。
同时,该协会根据新发布的标准及时完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功能,相关功能陆续上线,为提高从业机构信息透明度、构建公平公开的信息披露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